“法官,太谢谢你们了!如果不是你们一直想办法沟通解决,孩子现在还不可能回到我身边。”8月9日,在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,康某对该院执行法官连声致谢。
2015年,康某和马某经人介绍结婚,婚后育有一女。后因两人感情不和而离婚,但在孩子的抚养权上存在分歧。经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决,孩子的抚养权归母亲康某,父亲马某拥有探视权。今年6月,马某以探视为由将女儿接走后,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送回女儿,并表示再也不会将她送回。康某多次和马某沟通无果,于是来到该院申请执行,要求返还女儿。
进入执行程序后,该院依法通知马某接受调查处理,但他拒不配合,电话也联系不上,案件执行陷入僵局。面对困境的执行法官并未放弃,试图寻找新的突破口。执行法官找到马某的母亲进行沟通劝解,称孩子正是上学的年纪,也是应该尽情享受快乐的阶段,把孩子藏起来,对孩子的学习和心理健康都没有好处。虽然短时间内孩子妈妈见不到,但是法律的规定早晚还是要执行的,最终害的还是孩子。
最终马某的母亲找到马某,和执行法官一起对其进行劝解。马某认识到错误所在,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,将孩子送回。至此,案件圆满执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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